立院經濟委員會上午通過立委陳明文等人的2項提案,除要求農委會2周內與衛福部研議市售包裝米,及餐飲業、營養午餐等散裝米的標示管理方案,要求業者不得再用進口米混充台灣米外,農委會更不得貿然廢除實施60餘年的糧商執照。農委會表示,將邀產官學專家討論,有完整配套措施才會廢除糧商執照。
立委
徐耀昌提案指出,山水米爆發用進口越南米混充台灣米銷售,引發食用米安全疑慮後,農糧署將廢除實施已60餘年的糧商執照,如此將造成米穀價格及管理制度失衡,要求農糧署在沒有健全米穀管理制度配套措施前,應
勿貿然取消糧商執照。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說,會儘速與衛福部開會討論,將來市售包裝米、自助餐及夜市使用的散米,都要清楚標示產地,至於廢除糧商執照,農委會將邀請產官學專家討論,一定會有完整的配套措施才會推動。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右一)說,農委會將邀請產官學專家討論,有完整配套措施才會廢除糧商執照。戴安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