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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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怎麼修法,立法院跟政府機關有許多法匠可用。一般人民不見得需要逐字修訂好,才能上街頭。否則,要抗議,還得自己比對方專業才行,那門檻可比公投還高啊。
你有比ETC的人還要ETC嗎?沒有嘛。所以除了ETC可以抗議ETC,其他人都不能抗議ETC。是嗎?
你有比核四的工程師還要核四工程師嘛?沒有嘛。那你可以抗議核四的事情嗎?不行?那除了髒話之外,我沒有什麼好說的囉。
這些思考很好,但是法條怎麼寫,後果會如何,先等到確定大方向再說。如果大夥兒都不支持鳥籠公投得改變,不認為萬年兩黨得改變,寧願每四年一次含淚投票投個子孫萬代,選出來的人都不是跟你利益相同的利委,工會永遠不出現,導致權益永遠站在大老闆那邊,勞委會變成資委會......
這個大方向根本就不存在,後續的法條討論也就不必要了。
改變無法一蹴可及,各位可能都是先進,但是民眾的速度很慢,我覺得留白並非壞事。
大埔案的相關法規如何修改我不知道,我不必知道如何修改那些法條並且搞好法條與其他法律之間互動互斥的關係,我只知道我不想成為張老闆,我不想家破人亡,兇手還在法律保護之下過的爽爽,還來我靈堂拜拜。這一點的表達,需要法律專業考試,國家認證之後,我還得寫好法條,比對新舊條文修改之處並且經過民眾學者專家三十場的公聽會確認雪白無瑕才得以行之嗎?不需要。這些留著在過程展開之後再慢慢談吧。不可能有超級英雄能夠把整個劇本寫好,re好,讓你看過之後覺得可行性非常高,讓你來參加的啦。
如果真有那種超級英雄,他要的東西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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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這
跟這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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