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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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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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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68
引用:
作者momoisabird
台灣記者沒水準 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PCODE=F0120001
陸海空軍刑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PCODE=F0120001)
有眼睛的去看上方連結 名稱後方 有無"廢"字 沿革鈕按下去 有無 "廢止" 字眼

對照組給你看啦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H...?PCode=A0000005
對照組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H...?PCode=A0000005)

然後再用你媽生給你的腦 自己思考一下 陸海空軍刑法 到底有沒有被廢除...

換我反問跳針者啦 何以出 輕判 此言? 更不用說 判都還沒判...

廢軍審法 只是因為 國防部 軍檢/院 球員兼裁判 不信任他們

沒水準的才那邊一直跳針 廢軍法balabala 如果真這麼關心 何以犯這麼 腦殘錯誤 一直跳針

我看根本是 見獵心喜 忙著為反而反 因為根本不是真心...



廢軍審法,因為不信任國防部 軍檢/院,我很同意,軍方的胡搞瞎搞不是一天兩天!
但你很信任一般法院????
烏魯木齊一堆,劣幣驅良幣,檢察官賣槍`栽槍也沒事,真是裁判愛球員!


軍法有死刑,刑法也有死刑!
交給法院就慢慢玩吧,除了法官有什麼"特別"的見解`不要意外,
你的跳針者不該說輕判`這我很同意,因為連判都還沒判,也不知道會不會重判!!
就算判死刑,一堆人等著死,還要慢慢排隊!
所以我說,這澳肖年還可以活很久~~~~~~
舊 2013-10-06, 11:46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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