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IREFALCO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引用:
作者micall.lee
那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這個草案要是通過了,居然還跟通姦相關的法條同時存在耶 .........
那除罪化又從何說起?

還有啦,不厭其煩,我講這些又不等於我在支持這個草案,不要再說這是我的宣稱了

所以說這是「草案」阿...
等到正式通過後, 前後衝突的法條該怎麼處理?
勢必以新通過的法案為依據修改舊法條.
這樣就順利完成通姦除罪化.

又, 回到此修正草案, 會發現並沒有「保障同居人」的修正內容, 所有列舉出來的修正內容都是「移除法條內的性別限制」.

再者, 即便目前異性戀夫妻要認養小孩也不是容易通過的情況, 所以同性戀目前無法收養小孩並不會是單純因為性向問題.
舊 2013-10-06, 11:30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IREFALC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