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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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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all.lee
這個草案不只是為了讓你分財產,我講繼承權只是其中一項而已
前面的文件我也貼了,關於繼承大體上也沒有太大變化,仍然要參考目前現有與繼承相關的法律
例如伴侶的遺產分配仍然要看民法 1144 條,要認定是不是伴侶前面也一再說過了,不是一方說了算
這個草案不是大改特改,主要的變化在於多了伴侶制,其他大體不變,而甚麼是伴侶制草案有寫清楚,不是一個人說我跟另一個人是伴侶,然後你們就是家庭了
大致如上,請參考了

外遇對象總是兩個人承諾共組家庭了吧., 所以如果你家長的外遇對象主張有與你父親(母親)同樣的家庭權利與義務, 除了財產繼承權以外, 萬一你好死不死未滿18歲, 他還可以有你的監護權.
你能接受嗎?
舊 2013-10-06, 11:08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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