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實一點
我認為嘉義郡役所被拆,無可奈何,因為這棟建築物已被加上過多的改建更動
這幾十年來,它也像許多公署的改建工程一樣,並不會去配合它的原有外貌,時至今日外觀早已與初落成時大相逕庭...
若要作保留或復原的工程,無論人力物力都是一種極大的浪費
所以我是贊成拆除的
這是一個時代的遺憾,或許也能作為一個借鏡
作為對照
您可以參考一下同樣市政機構的前高雄市政府
一樣經歷數十年大大小小的改築增建工程
只不過增建部份儘量往後方設計,避免去更動門面構造和特色外觀
內部整修也儘量配合初落成時的設計風格,避免過於現代的突兀設施...
就算1992年時面臨空間侷促不敷使用的情形,也能在市府搬遷後順利卸下公署的身份,改作為高雄歷史博物館繼續向市民說故事...
並不是說高雄這是個良好範例,單純只是它的命運沒這麼多舛罷了...
重要的是主事者如何控制預算,以何種方式進行維修,以何種心態去使用這棟建築
我絕對不會像許多文史工作者一樣,一味大聲疾呼緩拆或復舊整修
真的不可抗力,該拆就拆∼∼∼
只求不要再發生因為不當維護而導致不得不拆的憾事而已...
這裡有篇諷刺文章
雖然我不完全贊同撰文者的諷刺觀點,但不得不說,這真的蠻遺憾的...
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15264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