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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極驚兲拳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引用:
作者fgasfgasg
您說的沒錯
但是民國36年憲法就規定要立法院去做的事
至今石沉大海
這不就是怠惰嗎?
雖然怠惰只是講好聽的,事實上是故意


雖說是故意,卻誤打誤撞,產生最好的結果

另外兩權如果真的開放,看看我們選的總統就知道,

問題在我們身上,有太多高級知識文盲,

不就是如此,所以現在天天開會,煩死人!
舊 2013-09-30, 02:04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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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極驚兲拳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