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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 物價明天齊漲 食衣行最多貴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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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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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
fgasfgasg
說到創制權、複決權,小弟就覺得好笑
憲法當初設計這二權,就是為了預防立法怠惰
...
誰沒料到中華民國的立法怠惰到,將二權付諸實施的法律都不立
不是偷懶啊
是有人會拿石頭砸自己腳嘛?
2013-09-30, 01:25 PM #
34
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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