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請里長或是管理委員會協助溝通和了解情況吧, 說不定人家只是暫時的還是家裡有比較過動的小孩而已~
真的要是溝通無效或是態度惡劣, 還是要先去管區備個案, 請警察來個兩三次但是卻無用之後, 再想些有的沒有的辦法吧!
我以前是先寫信, 再請管委溝通, 然後是里長, 管區, 民代, 都沒效之後, 我就用了個笨方法, 跟朋友借了幾個搖飲料的機器, 改裝一下接個竿子, 天天開著頂著天花板敲!
一天對方就受不了下來跟我投訴, 我很客氣的道歉說昨晚是親戚的小孩來玩!
然後接下來一個禮拜每天都是很客氣的道歉和換不同的理由, 之後就沒再聽到樓上搬桌椅敲地板重跺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