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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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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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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最後說明一下,關於檢察機關的分案或結案規定,不存在於刑事訴訟法或通訊監察保障法之內,而是在檢察機關內部分案規則,刑訴及監保法本來就不會有是否該另外分案的相關規定,所以劉立委以刑訴或監保法規定來質疑,其實是有問題的。

所以檢察官找個合法的藉口開始正常的監聽程序

然後中間愛怎麼聽.要聽那些

只要最後不上法庭當證據

只要靠檢察機關的分案或結案規定即可
舊 2013-09-27, 07:32 PM #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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