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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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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提醒]超過1000元的東西還是別寄"店到店"了!!

不久前的新聞 之前不是有 某間超商的員工 欠賭債

監守自盜 用網拍假帳號 到網路標高價手機
請人寄到特定超商
在當班時 在故意掉包

比較起來 郵局應該比較安全 不過高價物件記得申報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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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3-09-26, 10:04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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