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demon..
那六萬只是行政罰
就像闖紅燈撞死人、警察一樣會開給你闖紅燈的紅單一樣
還有民刑事官司要搞定才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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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實務上,民刑事是否資方找個法務、找個律師就等著宣判罰多少,而整個過程真的有辦法對資方造成財務/道德/刑責壓力嗎? 至於行政罰是否有罰到六萬好像比起來更是小事了
如果上述的假設沒辦法達到比例原則,那麼說有這遊戲規則只是聽了更心酸而已,跟賣米標示不清說"已重罰20萬"聽起來一樣氣人
上次看到一篇報導說整年被勞工局認定為過勞致死的案例,也才沒多少人...相信實際上人數多很多
引用:
作者knoeatw1990
我沒有要跟你挑戰的意思, 口氣上語言用文字可能表達不太出來
假設"口氣"引起你不快我先跟你說不好意思, 我沒有那個用意
但看上去我的直覺就是覺得這公司有問題
看上去應該是除了吃之外是沒全包的(看文的個人感覺)
所以就先入為主的講了, 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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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啦,我也是直腸子講話都很白(目),不過都是性情中人,別那麼客氣,也請你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