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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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cdvd-2011
我猜2016以後就會有新的交通弊案被挖出來了
不過相關人士應該也舉家移民了
而且嘴很臭的奸商會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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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被挖出來的確也不會怎樣
ETC從民進黨執政就開始了
有相關人員被判刑
徐員外照樣是紅頂商人
部長最後也是不起訴
台灣島所有公家機關都是為權貴服務的
在島上這麼好賺 爽爽過日子
被抓到也是手套會被抓去關
手套髒了就換一個
幹啥舉家移民
引用: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E...%99%B5%E4%B8%89
林陵三
台北地院審理ETC案,認定前交通部長林陵三與秘書宋乃午共同為遠通等特定廠商護
航,在廠商要求下變更執行事項,宋因收賄卅六萬餘元,昨遭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判刑
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投資遠通的精業公司前協理蔡錦鴻因行賄遭判刑二年半、褫奪公
權一年;林陵三未在本案起訴之列,但因法院認他知情,判決書載明他是「共同正犯」,
檢方將另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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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案 林陵三機要判11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01224/33060519/
林陵三獲不起訴
停職中的公路總局中部汽車技術訓練中心主任宋乃午,在ETC弊案偵審期間,不斷放話
自清,「拿一毛錢就切腹自殺」,「榮譽是我的生命,有罪我就去跳樓」,但他昨晚表示
當時的發言是「因為我根本沒罪,不相信司法會如此判決,相信司法會還給我清白。」他
昨再次喊冤,強調沒拿人家一毛錢。
另外,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時曾認定林陵三涉嫌指示下屬放寬招標門檻,並知道宋乃午洩露
招標資訊,因此將林列為弊案共犯,但後來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後,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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