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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川阿傻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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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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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夢畫
當兵新訓時
有位一起受訓的同梯就是瑞士回來的華僑

他開了一家小公司,為了方便,拿台灣身份證
結果兵單跟著來。

聊起在當兵,他覺得在台灣當兵很無聊
在瑞士有趣多了。

不過他任「警察役」時被告了。
追歹徒,連開兩槍,打傷犯人抓到人。

正確的開槍法:1對空鳴槍2打人。
他的開槍順序:1打人2對空鳴槍。

不過為什麼當兵,會變成短期的警察???


另外的順序:
1.打人
2.打人
起碼要兩發命中,
3.打一下腿
4.靠近後 打頭.
5.對空鳴槍.
舊 2013-09-23, 03:36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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