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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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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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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極驚兲拳
錯誤假設。

你考幾分是教授決定不是你自己設定59就算

退不退學是學校決定也不是你

所以後面扯60分退不退學都是錯的


現在是法院認定假處份為成績60分

學校不準竄改教授成績改為59來開除學生

直到最後判決為止


你錯了,教授改考卷,改錯了,變五十九分,當然不是學生自已設定五十九就算,也當然不是我設定五十九分就算。就是因為學生認為自已有六十分,學生才會想去找教授。問題的重點是學生認為教授改錯了,自已的成績不是五十九分。學生當然得先找教授改回六十分。而不是找校長。換作是我也不會找校長改回六十分。

你的問題關鍵在於,學生自已的成績,同學認為有問題,同學認為你只能拿五十九分,可是也有同學認為你的成績可以拿六十分。

退不退學是學校決定的,也就是說學校認為學生的成績是五十九分就是五十九分是對的,不管教授有沒有改錯,也不管學生是不是只能拿五十九分。如果按你的邏輯,學校處置學生是合法的,學校處置校長也是合法的,因為學校自認為是按照自已認為對的校規或是方法去處理。所以,校董發現學生為了要這一分去找校長是錯的,因為校董認為你少的這一分應該是找教授,而不是找校長。因為就如你所說的校長無權改變教授給學生的成績,而是教授有權。即使學生事實上一直都應得六十分,或是學生認為教授少給自已一分,或是說,學生事實上只能拿五十九分,但教授給了學生六十分。又如你所說的,退不退學是學校決定的而不是學生,所以校長反而可以拒絕為學生的成績去關說教授,也可以拒絕為學生的成績聽學生關說。學校處置學生一直都是合法的。因此要校董要校長離職是也是對的。

後面沒有扯六十分的問題,後面一直都是無罪推定。是這個學生身為自由人的權利。
所以你的邏輯跟推論不攻自破!

校董要校長離職,校長去法院要求保全自已的職權是對的,那學生要求評定或是判定自已應得的一分,或是是否只能拿五十九分,還是事實上是教授應給六十分,按你的邏輯是跟校長一樣,學生要去法院要這一分,因為學生不能關說校長,而校長也不能關說教授,因為校長無權要求教授改回學生的這一分。因此證明,學生關說校長的事實成立,而且校長關說教授的事實也成立。除非校長有權利要求教授改回這一分,那關說事實自然不成立。

所以按你的邏輯,學生對自已的分數跟教授有爭議時,是法院決定的,而非教授,更不是校長。所以學生連教授都不能找,這樣跟本就是學生民粹了嘛,或同學鬧事了嘛。同樣的校長要保全自已的職位跟校董有爭議時,是法院決定的,而非校董。

你的邏輯推論只會證明,學生的分數理當找法院「訴諸民粹?」,所以校長的職權理當先找法院「訴諸民主?」。除非,校長要保全自已的職位要先向校董說明,而學生要堅持自已一直是六十分,但事實上學生只能拿五十九分,而教授多給了一分,才能找教授退一分?或是這個教授愛給學生幾分就幾分?或是學生說自已有幾分就有幾分?


你不用打這麼多鬼打牆

我不會鬼打牆的,因為我期待你去捷運內吸菸,然後去法院走一回。看看你說的是不是對的。民主?
我也期待你去戲院拼命接打手機,看看會不會有人看完戲,就算犯法,也想揍你一頓。民粹?

請問是誰的民主,請問是誰的民粹?
舊 2013-09-21, 03:10 PM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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