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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13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有依規定行事,沒有方便行事的話,交易往來都有記錄可證,沒有什麼口說為憑。

為什麼不找公司的法務部門處理,請對方直接出示相關證據口說無憑,不然已造成你個人的困擾,是可以直接跟對方上法院處理相關事宜。

PS:若確定問題出在對方,請勿怕事更不要想花錢了事,不然日後對方扯個更大條的又要怎麼處理,對方是支付的一方沒理由付錢後不拿相關收款證明。
舊 2013-09-21, 12:09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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