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demon..
很簡單呀,把考試記錄、考卷分數全部翻出來
有沒有舞弊一對照下去、一拍兩瞪眼的事情
教育部規定60分才能及格、你不能凹說我學校內規 59 分就算及格一樣
憲法 > 法律 > 私人機構規章.公法>私法
私人機構只能在憲法及法律的規範下去制定規章、不得違反
如果規章違反法律,輕則無效重則解散
就像如果在台灣有一政黨的黨章是:以成立君主專制、奴隸制國家為目的
當然就只有被解散一途
你能說加入的人是自願的,黨章大於法律、無權干涉嗎?
|
我非常尊重你,只是我不想再回應了。
那你怎麼不要求柯先生公佈呢?柯先生怎麼自已不公佈呢?
那好呀,誰凹你?是校長凹你?還是校董凹你?都沒有吧?
你說的話充滿矛盾,校長為你關說了,你還說是校規凹你?校董用校規凹的是校長吧?那校長去法院講很正常呀。那裡違返教育部的規定了?教育部說要六十分畢業呀?難道是教授凹你?或是你跟教授有**情?
那校董為什麼要用校規凹校長?就是關說的事實成立,先不管有沒有影響你的分數,校董開除校長是應該的呀。要不然你就趕快替校長還清白呀。再不然就是你趕快躲開留下罵名。
再不然就是教授跟你有**情,送了你一分?
要不然就是同學去找教育部檢舉教授不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