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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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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Christine
如果沒人要留言,我來留言。

如我上所說,法律給的是王先生假處份,法律給柯先生的是無罪定讞,現在如何證明關說無效?

現在如何證明關說無效?

現在是民進黨要黨紀處份了。除非,國民黨黨主席對王先生的處份違法。否則民進黨不對柯先生進行黨紀處份是完全違反黨務黨規及黨章,亦同違法。若黨規在法律上無效,則國民兩黨應解散,因為毫無政黨存在之意義。因黨務黨規及黨章毫無法律效力。

如果民進黨不對柯先生進行黨紀處份之行為無違法,那國民黨的黨紀處份亦不違法,則法院不得受理王先生假處份之請求,或王先生必需按照黨規黨章向中國國民黨進行申訴。所以全案是黨務黨規問題。若無法證明關說無效,則法院違法,得請大法官釋憲。

人民團體法
第 九 章 政治團體

第 49 條 政治團體應依據民主原則組織與運作,其選任職員之職稱、名額、任期、選任、解任、會議及經費等事項,於其章...


不要亂弄奇怪顏色的字、雖然那是你的自由
但是我看到這種字都是一律跳過去

還有你對公法私法的解釋方式完全異於常人
你要這樣解釋公私法關係也是隨你去

只是實際法院上沒有人會按你這種方式解釋
連最基本的法律位階觀念都欠缺~
舊 2013-09-20, 05:50 PM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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