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理性至上
你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所以建議你還是懂一點中華民國的法律比較好,目前本案民事訴訟的本訴跟保全程序都正依法進行中,如果你認為該程序違法,你可以去地檢署按鈴告發,看你覺得誰違法就告誰,會有檢察事務官接待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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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的發言權利是我的自由,而我的質疑是我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
我提不提告是我個人的權利,就像法官判有罪無罪是法官的權利,而柯先生跟王先生的問題,很不幸,他們是共眾人物,而且參與政治,被質疑是應該。除非,他們只是HTC公司的員工或是管理階層。那自然不關我的事,我也沒有權利去質疑或知道HTC公司老板及員工兩造當事人的法律權利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