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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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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lompt2013
你才沒清楚
現在的問題就是 這樣子是否恰當
這個早有很多法界的討論了
我前面也貼過法界不同的見解

邏輯真的有那麼難嗎

我不就說了 公司或是政黨難道連開除的權利都沒有
今天就是開除 王先生假處分呀
根本不是什麼憲政危機


就算一般私人公司要開除員工,也要講章程和理由正確
不然私人公司解雇也會無效的


渣打銀行解雇九員工無效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2100900239.html
馬偕男員工穿女裝上班被開除 判解僱無效
http://www.winwin988.com.tw/topics.aspx?id=199
舊 2013-09-19, 01:33 PM #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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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