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阿寶與老皮
出包時又不是公務員自掏腰包負責
要賠錢時還不是用納稅人的錢賠
這樣不叫負責吧
全世界也不是台灣有公務員
因為別國的公務員不用對"法律"和人民"權利"負責
所以效率比台灣好
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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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不是這麼說得
事實上的確是根據法律而對人民權利負責
就小弟自己常遇到的情況來說
經過一道的程序、部門,那個部門蓋章後就要負責
以後哪個環節出問題,人民才有辦法找到該部門申訴
但是也因為手續複雜、麻煩
常常有民眾直接要長官放行(講好聽一點是給方便)
如果長官答應,而向下屬施壓...
基本上這對做下屬的何嘗不也是一種方便,但是一遇到這種事我就頭皮發麻
因為對民眾來說,沒事最好,一發生事情,連個憑據都沒有,怎麼爭取你該有的權利
對下級公務員來說,如果沒憑沒據,也愛莫能助;
但是如果民眾找出證據,那就換下級公務員倒楣扛責,
至於上面的當初只出張嘴施壓,火是燒不到他們身上的
所以不是
「因為別國的公務員不用對"法律"和人民"權利"負責
所以效率比台灣好」
而是台灣某些行政法規和政府組織,設計上過於複雜、重複或無必要
導致效率低落
引用:
作者pauljam003
明年桃園升格後,員額還會擴編,新北市升格到現在擴編的員額還沒補足....台中台南狀況未知,應該也是有缺額待補
有志"為民服務"者可以繼續期待接下去幾年的高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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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五都、六都改制一整個沒有必要
有哪個國家直轄市麼多(何況土地又這麼小),
還有一個直轄市範圍包圍另一個直轄市、一個省轄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