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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1
引用:
作者lompt2013
你根本沒搞清楚
你先弄清楚熊某的事情再說吧
其次你也沒弄清楚立委 黨籍 不分區 這些有什麼關係與關連
請你舉出有不分區立委要立法院過半數同意註銷 才能開除黨籍的例子出來

你還是沒搞清楚,邏輯也不清
當時熊某是沒去用其他管道爭取自己的權益,或是爭取失敗
所以這件事就過去了
並不代表其他人被開除就要跟熊某一樣不能用其他管道爭取自己的權益
你的邏輯陷入了,以前有人不去爭取或爭取失敗
現在的人就不能去爭取

目前的現實就是
他用法律暫時的成功爭取保住了自己的權益
要扳回一城就是去抗告
邏輯清楚點行嗎
舊 2013-09-18, 02:17 PM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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