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mpt2013
言過其實
首先 這是王某跟柯某本身行為有問題
其次 這不是非法監聽來打擊黨員
這根本只是故意亂說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其次 本來開除黨員就不用司法調查
熊某幫翁大銘站個台 這是違反了麼法?
那為何要被開除? 理由僅是時地不宜!
憲政崩壞? 搞不清楚何謂憲政的這些這樣惡搞才叫憲政崩壞
|
我說過,有問題還有立院紀律委員會可以處理
不爽你也可以法院去告發
成不成罪是法律問題,告不告是態度問題
這些官方公法單位都沒有去告發、卻用最有問題的方式來處理
總統利用司法權力得到的資料,用在私人團體進行整人
要通告天下說你沒問題,會相信的才有毛病
這樣要是沒問題,那日後所有政務官都利用職務取得資料
送給私人機關謀利不也同樣ok
之前那些立委的開除
都有經立院註銷才得以開除、也就是說立院沒有不同意
和王現在兩者哪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