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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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ompt2013
所以啦 開除本身就沒問題
說開除不合理的才有問題
如果真的認為無可替代
不如請反對黨解除一席黨員之資格
並恭迎王員入黨如何
另外憲政體制保障的是通常情況下的任期
例如生病 解職等並不在法律保護之下
立法院長也不算民意基礎
不然 XX小組是否算民意基礎
XX小組負責人 這算不算民意基礎
XX小組召集人 這又算不算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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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越多、制約越多
而不是身份越多、只挑自己有利的使用
其它不利的身份就當做視而不見
一個黨主席兼任總統時、就得受總統及黨主席的制約
而不是拿竊聽文件時是總統、公佈文件時卻變成黨主席
相同王也是一樣:國民黨員及國會議員加議長
不可以要修理他的時候、變成他只是一個單純的黨員
而無視他是國會議員加議長的身份
意圖跳過國會組織以此弄掉他議長及議員的身份
如果權力者都這樣幹、變成職位越多限制越小
那還要五權、三權分立幹麻、直接當皇帝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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