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mpt2013
還是在偷天換日 轉移問題
第一 何謂人民利益
第二 今天為何解職
請先思考這兩點吧
最後記得告訴我 誰做到了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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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件中,即保障所有國民不受政府非法監聽
或把合法監聽的文件挪為私人非官方單位使用
此例一開、如果連國會議長都能這樣搞、違法官員都能平安無事
那換到要坑害一般小老百姓自然更得心應手、毫無顧忌
當然危害人民利益
一般法人團體、可以不用經由民意基礎的機關審核
(在此為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及立法院註銷動作)
逕行私下開會換掉國會議員、到底立法院是誰家開的?
國之名器、是這樣幾個連名字都沒種曝光的人可以決議取奪的嗎
同樣也危害人民利益
所謂為有益於人民的利益
即掌權者願意自我限權、犧牲自己的權益和利益
就拿現任監察院長來講、雖然大家對現在的他很有意見
但是至少有一點是很值得肯定的
他敢自砍福利薪資,鬧得後面接任者抱怨待遇大幅縮減
幹財政部長所謂績效獎金也不入自己的口袋
節省了國庫支出、不算有利於人民利益嗎?
自捐監察院長薪水二千萬給社福團體、六名隨扈減至一人,不住官舍
特別費全用於公事
不算有利於人民利益嗎?
總遠比不擇手段拿別人祭旗、來標榜自己高尚來的好太多
更不用講這個手段百分之百是有利於自己的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