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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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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引用:
作者lompt2013
其實用法理來看
不分區本來就不具有民意
不分區代表的是對於該黨的總支持度比率
不代表對個人的民意 此外代表的應該是該政黨的意志
所以不分區被開除 早有其前例
1995年1月11日,由於侯海熊關切涉入洪福案(1994年洪福證券違約交割案)的立委翁大銘的公司被搜索一案,侯海熊被民進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中評會)以「時地不宜」為由開除黨籍,連帶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江鵬堅遞補其缺額
所以所謂兩票制 也是個幌子
兩票制 選的還是黨
而非候選人
一票制 還是依政黨得票比例來分配
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358
這問題就跟選舉人制度類似

最後這問題看誰可以得利 比較明顯
2014可以影響誰 誰可以出線 誰又因此不能出線 誰又根本得不到利益
誰爆出這個新聞的 諸如此類
看一看就知道了



這種講法並不絕對

難道選民投不分區的時候、是完全不看不分區名單的嗎?
而不是為某黨派出選民認同的候選人才拿到票的
就拿親民黨得到五十一席立委那一次
親民黨將那時聲望尚高的宋楚瑜排到不分區第十四位
才有效催出十二席立委,請問這是看黨還是看人?

另外不分區的立意是希望不分區立委不要受到特定區域選民的牽制
能以全國性角度來審法案
而不是為了成為特定政黨的傀儡籌碼而設立的

不管什麼資格出任的立委
他們首先要維護保護利益的對象都是全國國民
而不是受限於特定政黨、權力人士,這樣才合乎民主原則

不然只要成為政黨的權力人士
黨內的不分區立委全部變成其棋子、傀儡
不高興就可以換、完全都不用管立院同不同意

這種權力也太可怖了
舊 2013-09-16, 02:51 PM #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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