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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地獄便便
立法院的立法怠惰相當嚴重,
王金平當了十幾年的立法院長,多少應該也得付點責任
不過這應該是整個立法院的共業吧!

話說,立法院組織法是立委們自己定的嗎?
為什麼大部分民選官員都只能連選連任一次,立法委員卻可以無限次連任
連院長也可以無限次連任!!
這樣不是不符合內部控制原則嗎?很容易就變成蛇鼠一窩了!


不只立委吧!

市議員、縣議員、鄉代、民代.......................都是綁椿不是嗎
 
舊 2013-09-16, 01:10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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