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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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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便便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山上有牛的地方
文章: 74
引用:
作者Chief_WU
這種應該抓到就撤銷營業執照

台灣法律太爛了,應該學北歐一些國家

罰款訂下限至少多少,如果所得超過一個程度下限就用所得百分比扣


立法院的立法怠惰相當嚴重,
王金平當了十幾年的立法院長,多少應該也得付點責任
不過這應該是整個立法院的共業吧!

話說,立法院組織法是立委們自己定的嗎?
為什麼大部分民選官員都只能連選連任一次,立法委員卻可以無限次連任
連院長也可以無限次連任!!
這樣不是不符合內部控制原則嗎?很容易就變成蛇鼠一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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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政客惡鬥拖垮台灣競爭力,支持兩岸快速統一
舊 2013-09-16, 01:03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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