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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_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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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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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應該抓到就撤銷營業執照

台灣法律太爛了,應該學北歐一些國家

罰款訂下限至少多少,如果所得超過一個程度下限就用所得百分比扣
舊 2013-09-15, 09:48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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