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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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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GB
黃字部分,面對檯面上的人物,不多做解釋。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當要舉著道德大旗來教訓他人時,必定遭受更高道德標準檢視,很難贏的。


但是你不能說這些事情是正確的,因為如果這樣,那好壞就無所謂了。這樣就變成用言語跟權勢欺凌他人其實是無關好壞的?那請問洪仲丘一案是他白目呢?還是他死有應得?

霸凌不也是這樣嗎?無憑無據指控他人不也是這樣嗎?如果要指控那上法院說去不才是對的嗎?如果你的思維這樣說,那就變成,被指控也可以無視,所以指控他人也可以無所謂?

我純粹是在想問題,沒有什麼消費誰,為誰辯護。也沒有討論政治的意圖。
舊 2013-09-15, 12:09 PM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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