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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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調解委原本來就是職業搓
不然他要做什麼....
不過,過失傷害大家都是這樣算,
不和解的話,估它判兩個月吧,就是6萬罰金
把這錢拿來和解還可以少一個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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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來了
那個幹練的委員
是這個說的
你看對方那麼老的
也不找工作了
其實背上一個前科
把錢送給政府
對他而言也沒差
今天他又不是年輕人
還有大好的前途
或許會在意有沒有前科
講難聽一點
以他的年齡
他都快躺進去棺材了
倒不如我們這邊軟一點
讓他把易科罰金的錢
算進來和解金
也不無小補
果然是當委員的料
聽說是法律相關科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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