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理性討論
就法論法,假處分、確認黨籍存在之訴等都不是終極解決憲政問題的最佳方式,以目前的法治架構,釋憲是最佳選擇!
黨紀凌駕憲法? 李應元將提釋憲
民進黨籍立委李應元擬針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院長資格是否存在,在16日提出釋憲案,李應元說,他已經和民進黨團、台聯黨立委黃文玲、以及親民黨立委李桐豪聯繫,進行跨黨派連署。
另外也有民進黨立委準備提案,要求修改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長去除需經立法院院會同意,同時要求立法院長退出政黨運作。此舉不無測試國民黨「挺王」的態度,究竟有多強。
李應元表示,憲法第66條規定,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互選有其崇高性,憲法第76條亦提到立法院組織法的制定,因此不該由黨規、黨紀就來凌駕憲法,產生憲法疑慮,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只要有1/3以上立委聲請,就可提出釋憲案,因此選擇提出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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