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酢醬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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酢醬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豬窩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pcdvduser1
是特偵組要證明人家犯罪,不是人家要自證清白。

今天我在筆記本寫酥醬麵某年某日殺人犯火,那酢醬麵是否要跳出來自證清白。
酢醬麵說沒有,我說酢醬麵未進行反駁,代表默認,有嫌疑。其實說沒有也是反駁。

人家說沒有,特偵組要拿出證據!人家說沒有不代表默認。

"勇伯說OK"有電話通聯紀錄為本,不然為何要吵監聽不合法.

但,你自個在筆記本上指稱我殺人放火,這算什麼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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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老兄你這已經是蓄意人身攻擊了吧.

可否請你道歉,因為我覺得受到污辱.
舊 2013-09-12, 07:26 PM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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酢醬麵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