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dzilla chyx
王金平回國開記者會那天,當晚的公視「有話好說」節目確實有提到法律上確實有「關說」的明確定義
可以去找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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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還有各 惡蟲 會說這方面的問題
我個人見解是,
關說的行為與結果論 被總統分開了 (我想應該是某大律師教他的)
因為綜觀整件訴訟案, 一審二審都是被告上訴,並非檢察官上訴
而刑度也都可易科罰金,
更一審的法官裁判無罪 也沒有受到外力的影響下
檢察官不上訴,並非有顯背離常理
以結果論來說,並沒有關說的影響
所以可能某大律師分析後認為只能從所謂的關說行為論下手
而這行為論,理應要有相關的資料佐証,但是又沒有通話譯文
(搞不好有,只是非法竊聽不能拿出來,上次檢察總長說漏嘴連幾點幾分談什麼內容都講出來)
只憑通聯記錄,絕不足以斷定是否已觸及所謂的關說行為
所以目前檯面上的,只能用一些高道德標準來談關說行為,而不是法律界線上的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