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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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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位鬥法 撤銷黨籍司法過招


【聯合晚報╱記者陳怡秀、張文馨/台北報導】 2013.09.12 03:01 pm


立法院大門旁的收發室上午聚集大批媒體等候中選會公文送達,卻在一旁的公告欄上發現一紙寫著,「處長指示,送達給院長的書信文件,不得代收。」。
記者陳正興/攝影
立法院會保衛戰,馬王雙方進行法律及議事攻防,王金平昨天遭到國民黨考紀會撤銷黨籍,昨天傳出立法院以下班為由拒收中選會相關公文,不過中選會棋高一著,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上午證實,註銷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的公文,已經透過「電子公文交換系統」,於昨天下午6時32分送抵立法院,立法院已經收文。立法院秘書處長莊麗珍也證實這項消息。

稍後有立法院人士說,公文回函須秘書長以上層級批示。而且王金平昨夜並向法院聲請「緊急處置」,強調為讓立院順利推動核四公投及服貿協議案,要求法院命令中選會不得將撤銷黨員證書送交立法院,並同時要求立法院暫不得註銷他的立委資格,使他能繼續擔任立法院長。

原本以為中選會上午會派專人送公文到立法院,媒體今天齊聚立院門口等公文,卻發現立法院收發處的公布欄上面貼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9/11 16:30處長指示,送達給院長的書信文件,不得代收 (送達書)」,被解讀是擬對中選會送文以技術杯葛。

不過在媒體詢問後,立法院工作人員將紙條取下,之後即傳出中選會電子公文早已送達。

全國電子公文交換系統,具備無法單方面拒收、24小時皆可發文的特性,補足了紙本公文傳遞時間的落差問題。王金平昨天遭國民黨考紀會撤銷黨籍,中選會昨天就收到公文,劉義周表示,中選會只是接受國民黨的通告,然後把公文轉到立法院,讓立法院進行註銷的動作。

根據選罷法第73條規定,不分區立委就職後喪失黨籍,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資格,由中選會函請立法院予以註銷。劉義周說,等立法院回函送達15天內,公告遞補名單。

今天早上媒體大陣仗,苦等中選會公文何時送達,卻遲遲未見,反倒是陸陸續續仍有人贈送花籃。記者眼尖,發現收發室旁的公布欄上,貼著不得代收王金平公文的紙條,稍後王金平在寓所外被媒體問及此事時,則表示不了解,他從不干涉行政業務。


【2013/09/12 聯合晚報】
舊 2013-09-12, 03:28 PM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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