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demon..
我想是讓王金平下台的「手段」足以讓台灣的民主終結
立法委員第一優先的是公民的權益、而不是總統 or 黨主席爽不爽
如果一個總統+黨主席可以用這種手法幹掉一個立委
當立委面臨公民權益 vs 總統意志時,立委會站在哪一邊?
不分區立委會完全變總統+黨主席的應聲蟲,不聽就可以直接換掉
分區立委沒有政黨奧援也很難連任、而政黨又在黨主席手上
這樣立法委員能不能當下去,很大一部份再也不是取決選民支不支持
而是取決總統+黨主席一人高不高興
這種東西放在任何民主國家都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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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不是事實。
一、黨員資格,不應影響立委資格。
二、院長是由全體立委選出,而非總統決定。
三、王金平可自行參選,由他黨輔選,進入國會,並經全體委員選舉,成為院長。
三、如有人稱此為馬英久統一的陰謀,則有必有人稱此為蘇貞昌的台獨陰謀。因而此結論及結果必不成為全體國民或公民最大利益。
四、黨派利益不等於全體利益。全體利益也不等於黨派利益。因部份利益必不等於黨派利益。也因部份利益必等於黨派利益。
不分區及分區與本事件無關。
人民有權對兩黨提出之參選人都敗選,讓第三黨派或無黨藉參選人勝選。
如果有人以參考黨派之見為由投票,則當服從該黨派之最大利益。
如果有人以參考鬥爭之見為由反對,則當服從該黨派之最高領導。
如果有人以參考民主之見為由杯葛,則當服從該國民之選舉結果。
五、人民有權選舉無黨藉參選人。
六、人民有權選舉第三黨派參選人。
七、人民有權參與競選成為第三黨派或無黨藉參選人。
公民權益及總統意志本來就不等於全體國民權益或黨員的意志,公民是公民,總統是總統,國民是國民,黨員是黨員,而總統權力的來源是選舉產生,是人民交付權利於總統。總統的意志是交付國民大會決議。
我國的國會應該是內閣制!
黨派黨員的任免是黨主席的權利。
其實我是有答案的…只是不想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