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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user1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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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酢醬麵
馬的做法對不對是一回事.

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是王院長該堅守三權分立,而非立法院顛倒過來堅守保護王院長.



立法院長是否犯法(堅守三權分立?)應由檢察總長另案發函高檢或地檢繼續追查才對(院長是否貪污,才屬於特偵組職掌範圍),
但檢察總長竟然在8/31密告總統,然後說9/5偵結此案。偵結後,被監聽者依法要收到被監聽的公文。
很顯然有觸犯偵察不可公開之罪。(洩密日期在前)

今天總統非法取得監聽資料,然後以法人(國民黨是法人),黑幫手法私設刑堂打給大家看,這跟黑幫街頭打架沒兩樣。你要辦不分區立委無意見,但要辦民選國會議長,我們有意見。

罪行法定主義,有什麼罪就辦什麼罪,不要一付道德崇高的樣子。

你我小時候或許會在眾人前偷放屁,那也是道德問題,但請勿無限上綱。
王聖人受人請託在監察院証婚,請託也是關說的一種型式。

院長若犯法,請將他繩之以法。
總統是否非法取得監聽資料也要一併處理。
舊 2013-09-12, 10:50 AM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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