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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討論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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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GB
聽說假處分行不通了,遊戲規則因為許改過了

所以呢,戲接下來是?



只能說仙拚仙,法鬥法:

本日先有媒體披露KMT考紀會處分可以20日內向廉能會申訴,惟處分自決定書送達之日執行。後另一媒體又刊,KMT考紀會處分之申訴不影響處分之執行。

若暫時綜合二家媒體的講法,亦即今日之處分,只要決定書送達受處分人(或中選會)時,就同時執行,受處分人之申訴不影響該處分先為執行。若如此,決定書送達之快慢,完全操控在KMT的黨機器下,王院長要利用決定書未送達前取得假處分,恐怕是難了



遭撤銷黨籍 王金平20天內可提申訴


國民黨考紀會今(11)日決定對立法院長王金平做出撤銷黨籍處分,根據國民黨內規定,王金平若不服處分,可於收到決定書後20天內提出申訴。

根據「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廿四條規定,各級黨部為申誡處分之決定,被處分人或原檢舉人如不服時,得向決定處分黨部所屬之上一級黨部提出申訴。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為停止黨職、停止黨權、撤銷黨籍、開除黨籍之決定,被處分人如不服時,得向廉能委員會提出申訴。

縣市首長、立法委員、中央政務官等重要公職人員及中央常務委員、縣市黨部主任委員以上重要黨職人員之申訴案件經廉能委員會審議後,應向中央常務委員會報告備查。

此外,根據規定,「撤銷黨籍、開除黨籍之處分,由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核定之日生效,決定書送達或公告之日執行」。依規定,如果被處分人不服時,可以向廉能委員會提出申訴;因此,如果王金平不服處分時,可於決定書送達或公告20天內,以申訴書提出申訴。

處分規程也訂定,於接到申訴書後,應於30日內做維持原決定或變更原決定的決定。


原文網址: 遭撤銷黨籍 王金平20天內可提申訴 | 政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許舒博模式已失效  王金平恐難保黨籍


【劉志原╱台北報導】王金平遭撤銷黨籍,盛傳他將循前立委「許舒博模式」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暫保住黨籍,許的委任律師蔡世祺說:「許舒博模式已不可行了啦!」在許案後,國民黨已修改黨章,規定「申訴不影響執行」,除非王金平今天趕在國民黨將決議書送中選會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並獲准,才可能保住黨籍。

但蔡世祺指法院收案、分案、開庭,幾乎是不可能在今天完成。

依據國民黨黨章規定,國民黨員遭考紀會撤銷黨籍後若不服可向廉能會申訴,但在前立委許舒博告贏國民黨取回黨籍後,國民黨已修訂黨章,明訂「申訴期間,不影響考紀會決議執行。」俗稱許舒博條款,不再如同過去,黨員申訴期間國民黨暫不將撤黨籍決議送中選會。

蔡世祺說,若國民黨此時此刻立即將撤銷王黨籍決議送中選會,一經送達,王即失立委資格,屆時,王再聲請假處分已無實益,會遭法院駁回。律師解釋,如同房子已被拆了,當事要聲請假處分要求緩拆,已無實益。


蘋果網路[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30911/257154/
舊 2013-09-11, 03:20 PM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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