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sinyic2
若甲乙兩人車禍
明顯是乙的責任,須賠償甲的損失
兩人同意和解
請問
1.由誰申請調解委員會?
2.調解委員會地點應選在 甲的戶籍地 ? 乙的戶籍地? 車禍發生地?
3.還需要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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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不用申請調解委員會,雙方簽和解同意書,註明賠償事項即可。
第二點,同上。
第三點,不用。
其實,已經同意賠償你的損失了,就到修理廠估價,然後拿現金走人,連和解同意書都不用簽。
以上是民事賠償的部份,如果涉及到刑事部份,那就不是和解書或是調解委員會可以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