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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b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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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508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2
外籍裁判的判決明快 從過去就是這樣的 黃煚隆不是阿菜 他應該要知道這點~~

如果要以布來恩的EQ來定調的話 我個人是非常不認同的~~~

原因在於 那段影片其實很清楚的看到 黃煚隆的口中說出的是"他講什麼?"

翻譯向教練翻譯的時間 加上翻譯也代入了太多的個人情感在裡面~~~

把整個抗議的時間給拉長了~~

我說過 裁判受訓的第一課 除了熟背棒球規則給予正確的判決 就是掌握比賽的進度及節奏 不然裁判的工作不會只有判決 連賽前的ODER單 球員的確認 更換選手等 都必須由主審來先行確認

所以 對布來恩這種外籍的裁判來說 最不能忍受的 就是比較時間的冗長以及無意義的拖延 而偏偏亞洲的球風來說 這樣的拖延有時候是心理戰以及領導統御的一種~~

而兩種衝突混在一起 就會變成這樣情緒性的戰爭 甚至吵架都不用翻譯的~~~

所以說 如果要以布來恩的EQ來定調我不太認同 因為身為受過裁判...


主審可以適當警告教練不要一再拖時間,我不認為講個兩句就趕出場是對裁判展現權威一種好的表現
事實上今年我就看過不少次教練抗議時間比這次還長很多的,而且是那種屬於教練球員不可質疑的判決種類

這你應該也很清楚,好壞球,界內界外,揮棒是否過半,出局或安全上壘,這些都是除非有其他裁判持有不同意見,否則一旦判下去了,教練球員是絕對不可有意見的
上面我說過,今年我就看過不少次教練質疑這些判決,而且時間過長也沒被趕出場,當然每位裁判的標準不同沒錯,講個兩句就大手一揮也太過頭了吧,雖然透過翻譯到底他們之間到底講了什麼我們並不知道

除了上述幾種不可質疑的種類以外,像投手犯規,妨礙跑壘,妨礙守備,都是教練可以詢問或了解的,這些都是裁判依現場情況主觀的認定的範圍
現在甚至連HR的界內界外都可以申請錄影裁決,我不認為裁判的權威可以無限上綱
當然我說過,規則裡裁判沒有義務對教練解釋判決原由,但是假設教練禮貌性的了解情況,裁判不需要這麼敏感(以上觀點建立在黃煚隆沒有口出穢言的前提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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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9-10, 11:59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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