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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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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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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un0414
當事人之一都一下台一鞠躬了

難道已是堂堂的國會議長,就不需用較高的道德標準來約束自己嗎

法律也只是代表最低度的道德規範

試想今天若換作江宜樺被掀,你認為他行政院長還保得住嗎

另外根據臺“憲法”規定,正、副“立法院長”都由“立委”們互選産生,“總統”沒有提名權,更沒有任命權


吳敦義現在是副總統
對他的道德標準要求應該要比立法院長還要高吧...
舊 2013-09-10, 02:31 A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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