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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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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8
引用:
作者josetsun
因為雙重標準 非法監聽.甚至於這個案子根本沒人被起訴...


然後這時候又變黑金平了,那之前K黨為何要提名他為不分區立法委員

為何要提名他為立法院長?提名的政黨跟黨主席不就是與黑金共舞
當事人之一都一下台一鞠躬了

難道已是堂堂的國會議長,就不需用較高的道德標準來約束自己嗎

法律也只是代表最低度的道德規範

試想今天若換作江宜樺被掀,你認為他行政院長還保得住嗎

另外根據臺“憲法”規定,正、副“立法院長”都由“立委”們互選産生,“總統”沒有提名權,更沒有任命權
     
      
舊 2013-09-10, 01:40 A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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