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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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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budgie
所以我強調的是體制的問題, 而不是為某人辯護, 稱某人沒有罪


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
事實上 美國總統也常會抨擊國會
問題是 總統該不該做為 對於體制或是誓言又該如何進行
是否該介入或是不該介入
總統的宣示內容僅拘束總統自己 只是文義修辭?

甚至到最後修憲修的不倫不類的總統制 雙首長制這些都是值得討論的
舊 2013-09-09, 04:31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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