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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sbgfhgdxcfg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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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59
引用:
作者我真的有夠愛睏
因為國外告人成本很高 這樣亂告錢都是給律師賺去

台灣告人成本超低的 只要你去警察去報案就好 跑法院也不用啥錢


那為什麼台灣人很少告老闆?
舊 2013-09-08, 11:1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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