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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夠愛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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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夠愛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90
引用:
作者TheTruth
在國外倒是很少網路被罵一罵就要告的

台灣這些人不知道是怎樣...自以為名譽很響

因為國外告人成本很高 這樣亂告錢都是給律師賺去

台灣告人成本超低的 只要你去警察去報案就好 跑法院也不用啥錢
舊 2013-09-08, 10:2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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