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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ua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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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521
引用:
作者etherhaha
那麻煩舉一些被報出的藝人服用大麻是用在舒緩疼痛或難一時醫治的病理的功能上?

任何違禁品只要持有人道德層次拉到最高,就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問題在,誰可以保證,違禁品持有人是擁有最高的道德,而且永遠不會改變他的價值觀?


我並不是贊成/認同這些藝人的作為,尤其身公眾人物,更應該謹慎言行。如同你說的,他的價值觀你/社會不認同,那他自然會接收到這訊息,然而他選擇改不改他的想法,這你/社會都無法保證。

"台灣"既然法律上規定"違禁品"自然有它的道理,這不容挑戰,也不什麼好說項。
     
      
舊 2013-09-05, 11:1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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