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emmy
法官的意思,是不是就是說:要嘛你就在自家屋內就把它打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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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灣法官的玩法,一樣是防衛過當,我是很好奇有沒有正常防衛成立的可能
遇到瘋子酒空流氓,你被打不還手,運氣好被扁兩下沒事,運氣不好他給你兩刀你七天後回家
但是你還手...........謝謝,上法院變互控傷害???正當防衛呢??
萬一你錯手一拳打死他,上了法院有可能有正當防衛嗎???
依照台灣的法官判案的心證來說,被人打遇到瘋子有生命危險你只能跑
萬一你跑不掉也不能還手,只能賭運氣,被打沒死你可能要不到錢,被打死法律保護兇手
兇手可能道歉有悔意又哭哭,然後意思意思賠個100萬,法官就逼你家人和解了
(還要分期,然後給你個兩期不給了,你也沒皮條,因為變民事債務糾紛)
所以最好的自保之道是什麼,沒事看一下精神科,拿一下憂鬱症的藥
遇到上述那種倒霉的情況,別傻傻的不還手,死人是沒人權的
還手扁死他保護自己保護家人,有個憂鬱症的記錄可以裝可憐哭哭,搞不好能判個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