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慕凡
我的看法是呢.
1. 人家沒惹它. 它自己要搞人家, 然後呢, 還要拿槍出來殺人家. 結果呢. 槍被人奪走. 然後被爆頭. "活該". 這種東西死了就算了. 世界上不差這種東西一枚.
2. 我不知道法官是怎看的. 不過我相信在台灣大部分的人每天都過著"普通人的生活". 上班, 下班, 睡覺, 洗澡, 拉屎. 也就是, 普通人既沒有如, 例如警察那樣的訓練過在突發狀況下應該有什麼反應, 事實上是就算是警察在圖發下有時候也沒辦法完全控制自己的反應. 也沒有如海豹部隊般嬌捷的身手. 這位倒楣的仁兄是會些許的技巧, 如奪槍術, 不過我相信他過普通人的生活也已經許久, 這位仁兄不是每天水裡來火裡去的007.
"普通人", 那當普通人正正常常的生活"突然"的碰到"生死交關"的狀況. "普通人"是不是很有可能做出當事者做的事情, 或又, 當事者做的事情是不是"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