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ao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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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會有這種生前別說照顧、連去探望一下都不肯,
卻在過世之後才在那邊公開宣稱自己有多用心多盡力的親戚。
當每個人都知道實情如何的時候,
真不知他們是如何能夠這麼大言不慚地說話、是自己催眠自己嗎?
通常這種人也是爭產大會上爭的最兇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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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對岸的新聞,這種事政府都要管,如果子女沒有這個心,用法律來約束又有何用?
大陸/修法規定:子女需常看望老人
中國大陸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今天起實施,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這項法律也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用人單位也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權利。
中新網一日報導,這被解讀為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docid=102368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