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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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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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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既屬於人行道也屬於道路

【大法官釋字第 564 號 】

高市府民眾反映資料

擁騎樓所有權 可禁他人停車

騎樓可以停機車,但僅限一列為限,車頭朝內,後輪需與邊緣切齊

最後一項看起來像是 - 如果所有權人自己都不敷使用了,是可以拒絕外人停機車的

引用:
作者semmy
騎樓的最原始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因應南亞地區多雨與午後烈日的氣候,防止雨水直接淋進一樓屋內、讓路過的行人可以暫時避雨、午後陽光不會直接照射進屋內而做的設計,根本不是為了停放車輛而做出這樣的東西啊!

你不用因人廢言

每次都來找我麻煩可以嗎?

在台灣就是給人走的給機車停的

在台灣就是車種分流、不是車種混流(車速分流)、然後機車要二段式左轉的
舊 2013-09-03, 10:20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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